说法|买定无法离手!APP自动续费,取消到底有多难?
2021-11-19 15:00
来源: 深圳新闻网
人工智能朗读:

说法|买定无法离手!APP自动续费,取消到底有多难?

读特客户端·深圳新闻网2021年11月19日讯(记者 张玲 翁任莹)字号小得看不清,续费扣款提示躲在最后头……你有遇到过App自动续费行为吗?本期说法,我们聚焦被自动续费的消费人群,看看他们到底有什么苦水,律师又有什么对策。

我们的街头随机调查结果还挺一言难尽的。深圳市民王先生就遇到过APP自动续费,他现在已经养成习惯,会定时查看,不需要的APP及时取消续费。至于自动续费是否合理合法,王先生说“如果不主动告知用户就续费,肯定是不合法的。”APP续费前发短信告知呢?“发短信也有可能会被用户忽略掉。最好还是在App明显的界面上给予提示,这样会更好一点。不要去搞一些小动作。(划重点:不要搞小动作!)

深圳市民张小姐的苦恼是,取消自动续费很麻烦。她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,APP给用户的提醒仍然不够,很多提醒其实是变相的没有提醒,没有尽到提醒的义务?陈先生也有同样的烦恼,“有时候我想取消掉后续服务,我忘记在哪里取消。(划重点:取消续费不容易!)

还有更离谱的续费。包先生原本只是买一首曲子,结果音乐APP给他整了个续费。“合不合法我不知道,肯定不合理!”APP给他发来一条很长的文字让他确认,里面到底写了自动续费还是没写,包先生也不知道,“一般我也没仔细看,可能里面会写了吧?太多内容了,(自动续费)条款没有放在很明显的位置。”(划重点:套路隐藏太深)

央媒相关评论。

聚焦APP自动续费相关页面。

来自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的邓锐已有8年律师工作经验,他对这类消费维权也十分关注,我们听听他的分析和对策。

记者:有市民反映,APP自动续费通常隐藏在用户条款中,容易被忽视。那么用户应该怎么维护自身权益?

邓锐律师:如果用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续费又不想继续享受这个服务,首要动作就是“及时止损”,赶快取消自动扣费相关的服务。现实中,有些App很难在手机上操作,就要联系客服(记得录音保留证据),然后让客服帮忙取消扣费。

如果不能取消或者想把之前的损失追回来,建议首先向消委会寻求帮助。如果App经营者非常强势不愿意还钱,可以向辖区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,要求对经营者进行行政处罚。最后一招是向法院起诉,以侵犯消费者权益为由,或者以合同相关条款构成重大误解或存在欺诈为由,要求撤销与这个APP经营者签订的购买服务的合同,要求对方退款。

记者:除了APP自动续费外,还有一些服务项目比如手机套餐等项目,开通容易取消难,是不是也涉嫌设置障碍侵犯用户的选择权?

邓锐律师:这个不能一概而论。比如说手机套餐,在APP操作很麻烦,半天找不着。其实有一个比较简单的办法,比如说去营业厅或拨打客服电话让客服操作。但是说实话,现在人们为了修改套餐专门跑营业厅排队办理业务其实很麻烦;打电话给客服对有些人来说可能有“社恐”(社交恐惧症)不太愿意打电话。从这个角度看,确实影响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。消费者的主要权利包括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。不管是行政投诉还是提起民事诉讼,对消费者而言都是耗时耗力的。

广东卓建律所邓锐律师接受深圳法治发布、深圳新闻网记者采访。

记者:关于这类隐藏条款,或者到期自动续费的收费项目,有没有相关的法律予以约束?

邓锐律师:对于这个事儿,一直以来有很多消费者气不过。其实金额都很小,几百块钱,消费者气不过宁愿去请律师,甚至是跑到外地去打官司,就是为了争口气。

目前,其实已经有了一个最新的规定。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明确规定,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,如果违反的话,可以向消委会投诉。现在最新的民法典对格式条款有了规定,关于欺诈或者重大误解,从民事纠纷、民事合同的角度给消费者一个救济。最新的相关规定是今年5月份,国际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台了网络服务管理办法,该办法就非常明确规定了,关于自动续费自动扣款,网络服务提供者必须以非常明确的方式告知消费者。

其实在现实当中,很多App的自动扣款是一个默认选项,或者是它用一个比较灰色的说法,比如“连续包月有优惠”来代替。连续包月是不是意味着自动扣款?有点APP会在下文中用比较小的字提及自动扣款,有些根本就不说。针对这种情况,网络服务管理办法都要求必须清晰明确地告知消费者,这是一个告知义务,对应的就是消费者的知情权。

另一个比较明确的规定是,对于自动续费、自动扣款,在提供服务之前,或者是在每次扣款5日之前,就必须以明确的方式告知消费者。可能在实践当中,有些经营者会钻空子,即以什么方式来告知消费者?很多时候App会推送消息,比如我会自动关掉推送消息的功能,因为嫌烦。这个时候APP经营者会说,我推送了通知你没收到;或者是用户把App卸载了,但是APP发了通知。这算不算是一种合理有效的告知?

实践当中,关于这个明确告知的理解会有很多争议。但我觉得,将来会在实践当中要求必须要以消费者能够接收到的方式予以通知。如果用户已经卸载这个App的情况下,发短信通知的方式是非常好的方式。

记者:短信也有可能被忽略。

邓锐律师:我说远一点。我们在打官司的过程当中,用户说“我虽然留了这个手机号码,但是你这条短信我没收到……”作为抗辩理由。从法律上来讲,在法庭上,法官一般是不会仅仅因为这个抗辩理由就认为APP没有通知到用户的。

理论上,只要证明这个手机号码实名制前提下是你的,这个手机号码是你写在合同上的,用户在注册APP的时候用的是这个手机号码,APP经营者发短信的时候,这个手机号码没有停机还在正常使用,还是在你名下。消费者仅仅以“我没收到、我手机丢了或者我卡丢了”这样的理由,可能在法庭上无法得到支持。

【关于邓锐律师】

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律师,2015年开始律师工作,主要业务领域为争议解决和刑事辩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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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编辑:柳娜]